各位朋友,大家好。
最近,一个名叫七匹狼商标打假的职业团队进入我们这边中小超市、商店,关于袜子图标侵权将我们告上了法庭。关于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:
1.我们并不知道袜子图案侵犯了他们的商标,而且我现在进行销售的父母只是小学水平教育,对商标权什么的一无所知,现在突然就收到了起诉书,我们很无奈。
2.该公司商标是在2013年注册的,我们是在2011年进的货,但是到起诉时还没有卖完,总共也没有进多少袜子,却被职业打假团队告上法庭。
3.我们有进货时人家给开的票据。
4.告我们的人没有经过初级法院,直接将我们告上中级法院,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没有走正常程序的?
在这样的情况下,中级法院法官判我们败诉,我们应该怎么办?
像这种情况为什么打假人不从源头解决,而要从我们零售商下刀?商品既然可以生产,既然可以流通到市场,市场及生产时都有相关部门的监督,商品流通到市场正常销售就说明它是被有关部门承认的,为啥还要还查处我们?这不应该是市场有关部门没有把关严格的问题吗?难道我们要认识所有的专利知识问题,要认识所有品牌商标,还要和市场有关部门一样对商品进行检查,那么要相关部门干什么?我们一天就卖那么点钱,只有夫妻2个人在营业,销售,难道还要去专门检测机构检测进货的所有产品吗?
关于这个问题,求助大家给我们一条解决思路,谢谢大家
帮别人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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